雅书阁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
搜索
楼主: 吥哭吥哭
收起左侧

一个GAY的遗言。...你看后流泪了吗?

  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09-7-14 16:32:57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也想不通同性恋为什么不被世俗所接受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9-7-14 16:33:39 | 显示全部楼层
世俗的人永远不知道 得不到的感情是多么的珍惜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9-7-14 16:39:06 | 显示全部楼层
爱从来都不是罪。
为什么总是有人不容他们的存在?

难道这个世界真的有到不了的天堂或地狱?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9-7-14 17:08:12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没有哭的欲望,只是对这个世界感到悲哀。有太多的不可,太多的不允许。似乎没什么是公平的。
我面对同性恋时想法只是两个很帅气,很阳光的男孩子。
正是因为不允许所以我们才去尝试。
就如同科学家一样,他们之所以是科学家是因为他们敢去挑战未来,t挑战这个世界,这个极限。并且获得了成功,没有获得成功的那还在继续突破,并小有进展。

这个举动来说只是爱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9-7-14 17:43:20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是一个女生  我对于同性恋并不是特别反感   但是我看见好多女生互相亲亲 就缺的接受不了   而且还是不散步内政关系的女生     恶!!!!!!!!!!!!!!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9-7-14 17:48:16 | 显示全部楼层
很同情啊。。。世界就是这个样子,虽然现在很多人都说自己腐,但是如果自己老公或者男友是gay的话也不会一笑了之吧。。。。。虽然不公平,但我们要想世界上总有支持的人,不带有色眼光来看他们。。。对那些厌恶同性恋的人来说,他们应该庆幸自己没有爱上同性。。。而对于那些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的人来说,即使不幸,也有人和你一起度过,虽然我可能想得简单了点,还是要说生命可贵自己有幸福的活在这个世界上,才是狠狠地击败了那些腐朽的伦理观念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9-7-14 18:44:27 | 显示全部楼层
如果说,爱情是他们与周围人的不同原因。如果说,他们相信终有一天大家会接受。如果说,他们的相遇再迟一点。也许就不会这样。我敬佩他们的爱情,但是不赞同他们的行为。
原谅我的冷血。我看了没有任何感觉。因为,既然能够理解父母的感受,那么也应该知道。父母终有一天还是会因为爱孩子而接受他们。是接受而不是原谅。
在我看来就是一对不成熟的孩子而造成的悲剧。不仅仅是周围的人,自己也是有原因的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9-7-14 18:54:22 | 显示全部楼层
不准歧视  歧视  歧视同性恋
都不是谈恋爱
只不过是两个男人而已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9-7-14 19:35:30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身边就有一个朋友是同性恋   可是大家也能接纳  同性恋也是人类的一种感情状态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9-7-14 19:54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是很同情的,哎,只是因为是他,所以不由自主的爱上了啊,既然他选择了这样的方式来祭奠他的爱情,我们能说什么呢?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9-7-14 19:57:36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不歧视同性恋的!为什么其他人就接受不了那?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9-7-14 20:01:14 | 显示全部楼层
没有想哭,却感到了一种深深的悲哀。我对于同性恋是祝福的,只要能幸福就好了。希望中国人早日理解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9-7-14 20:28:12 | 显示全部楼层
老实讲,现实里我对同性相恋,并不支持当然也不会排斥,也许最好的方式就是把他们当做最最普通的人群,给予他们最自由的空间,这才是最理想的吧~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9-7-14 20:55:54 | 显示全部楼层
所谓有一句经典台词:我不是因为他是男的我才爱,只是我爱的人恰好是个男的.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9-7-14 21:00:06 | 显示全部楼层
世俗的眼光是肤浅的,做你心中想做的是,活着是为了自己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
QQ|小黑屋|手机版|联系我们|雅书阁

GMT+8, 2026-9-17 08:49 , Processed in 0.036664 second(s), 13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 Licensed

© 2001-2023 Discuz! Team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